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为加强农业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函组字〔2024〕60号)有关要求,我会继续遴选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参加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是中国科协实施的一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旨在探索创新青年科技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培育造就大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打造国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后备队伍,由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学会或学会联合体具体实施。经前期申报、答辩,在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中,中国农学会共获得5个中国科协资助名额。
二、候选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学风道德优秀。
2.出生日期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女性可适当放宽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需报中国科协批准)。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4.对农业农村科技发展有前瞻性、创新性思考,对产业发展的卡点、断点、堵点、难点有自己独到见解。重点支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从事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5.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平台和条件、有相关配套经费以及工作基础的人才,参与重大项目或拥有发明专利、新品种、新技术的人才,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团队的青年成员等可优先入选。
6.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往届入选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不作为资助对象。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三、项目申报
1.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依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实施管理细则(修订)》《中国农学会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本专业特点的候选人评价标准、评价指标,择优推荐本专业领域青年人才。
2.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推荐的候选人,应由不少于3名同行学术权威专家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推荐专家即为托举导师,共同承担指导、扶持责任,其中1名为责任导师。推荐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与被推荐人在相同研究领域。
3.每个分支机构、单位会员限推荐候选人1名。要依靠同行专家科学评价候选人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业绩产出及其研究思路、科研水平和创新性等素质,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四、项目经费使用
经我会评审、中国科协立项后,入选者将被列入第十届(2024-2026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予以支持培养,项目周期为3年,每人每年给予1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五、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rcpjc@126.com,要求所提交材料均不涉密。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盖章扫描文件)要说明推荐工作组织机构、推荐程序、推荐评审情况、公示情况,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附候选人公示现场照片或截图。
2.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书(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件)。
3.第十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人选信息表(盖章扫描件和Excel文件)。
4.附件证明材料(需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包含:目录及页码;学历及学位证书;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及发明专利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首页)、专著(封面、扉页及版权页);研究项目鉴定证书、技术应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有价值的证明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周 珂 冯萌欣
联系电话:010-59194210,59194212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100125
中国农学会人才评价处
电子邮箱:rcpjc@126.com
中国农学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