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各单位、人事代理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人事干部法治意识,规避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我中心定于6月上旬举办“《民法典》对劳动用工关系的重大影响” 专题培训班,对劳动人事争议热点和难点做专题解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3—16日(13日下午2点后报到)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泰丽国际酒店(昆明市环城南路39号)
二、培训内容
邀请劳动法律和仲裁调解行业专家从《民法典》五大核心精神对劳动法的补充,《民法典》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认定标准的影响,办理户口、职称违约责任,因抑郁、失踪、拘留等原因无法办理离职的责任认定,《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与《劳动法》下工伤责任的区别,劳动仲裁时效与《民法典》时效的区别与衔接方式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授课。
三、培训对象
部直属各单位(含中国农科院、中国水科院、中国热科院机关及其各所)综合处(人事处、办公室)处长(主任)以及具体负责人事、办公室工作人员。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各规划设计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及国有、合资、民营科研单位)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主管人事工作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3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可于报到当天现场刷卡支付,也可于5月26日前汇款到我中心账户,发票于报到当天领取(开发票请提供单位开票信息)。
开户名: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
账 号:110060635012015051389
五、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统一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并于5月26日前将参训回执(附件)发邮件或传真至我中心。
联系电话:(010)59194214赵阳佳
(010)59194207刘宸硕
(010)59194366蒲 铮
传 真:(010)59194207
电子邮箱:shebao_720@163.com
附件:参训回执.doc
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