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十四五”期间我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突出成就,推出一批学界业界公认具有重大影响的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现就征集“十四五”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函告如下。
一、征集成果条件
(一)应为2021年以来取得的进展或成效;
(二)在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基础理论、前沿技术、重大品种、重大装备、综合性技术解决方案等突破性成果;
(三)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行业影响力。
二、征集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国性涉农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涉农科技型企业等开展征集,每个单位可推荐候选成果1—3项。对征集到的成果将形成备选清单,通过综合评议,最终结果在适当渠道公开发布。
三、征集材料提交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按要求填写《“十四五”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推荐表》(附件),并于9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邮箱。
联系方式:
中国农学会学术交流处 赵阳佳
联系电话:010—59194793
电子信箱:xinchengguo2020@163.com
中国农学会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