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各处室、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农学会团体标准化工作,服务农业农村行业发展及标准化改革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关于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团体标准化工作提质升级的若干意见》(科协发创字〔2024〕20号)等法律及相关规定,学会制定了《中国农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农学会团体标准制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农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发展规划(2025—2030年)》等3个文件,现印发执行。
附件:1.《中国农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农学会团体标准工作发展规划(2025—2030年)》
中国农学会
2025年7月28日

